根据《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进一步做好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23号)等文件要求,现面向各类毕业生进行科研助理岗位招聘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单位(项目)名称 |
岗位编号 |
招聘人数 |
岗位条件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先进陶瓷产业专利信息服务科研创新项目 |
01 |
1 |
择业期毕业生,本科学历,理工科,具有专利相关知识 |
虞老师 |
0798-8499727 jcizscq@163.com |
备注:
1.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证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二、应聘方式及程序
1.简历及材料投递:报考人员需准备以下材料:
①个人简历;
②《江西省陶瓷知识产权信息中心科研助理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表》(扫描件、需个人手写签名);
③各阶段的毕业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暂未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提供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身份证;
⑤择业期内毕业生(2021年、2022年毕业生)须提供“全国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提供能够证明属于择业期内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档案保管部门的证明材料等;
⑥公告岗位中要求的其他材料(如相关学习经历证明)。
报考人员需将上述有关材料扫描件或图片一并压缩打包,以附件形式上传至各招聘部门指定邮箱,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附件命名格式为:王某某+XX大学硕士/学士+XX专业+应聘XX岗位。报名请提供上述材料的扫描件并在面试时提供原件核实。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1月7日。
3.资格审查:将根据应聘者信息进行筛选和资格审查,综合考察应聘者材料。
4.面试:通过资格审查者,由各面试小组进行考核后综合评价。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体检:拟录用人员需提交三甲医院体检证明,检查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
6.公示: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7.聘用:与拟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8.联系人:虞老师 联系电话:0798-8499727
三、待遇
待遇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构成,具体金额由各课题项目组(平台、基地)与拟录用人员面议,从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及其他可用于劳务费支出的经费中支付。聘用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并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附件:《江西省陶瓷知识产权信息中心科研助理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表》